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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12月份的到來,也等於是媽媽失智年份往上增加的一年~

媽媽的失智症迄今已來到第五年度滿了;她在安養中心也住滿了四年整⋯

上個月幫媽媽再度辦了身心障礙手冊的展延,一樣得先去鄉公所申請、然後再到醫院請醫師鑑定⋯但今年不同於以往,媽媽已經癱瘓無法行走,需要請醫師協助到府鑑定;

要申請身障的到府鑑定,手續也挺繁瑣的,需要先去醫院請醫師開立癱瘓的診斷證明,然後請安養中心幫忙拍媽媽的近況大頭照,要帶三張1吋的近況大頭照、醫生的診斷證明、舊的身障手冊,去趟鄉公所社會科辦理申請身心障礙展延,當然同時也需要我的個人證件等供審查,待鄉公所社會科審查無問題後,就給我一大本身障鑑定的冊子,然後我得親自跑一趟縣政府衛生局申請到府鑑定;

到了縣府衛生局,詢問了櫃檯人員要辦理身障到府鑑定,服務人員帶我去辦理的科室,我忘了是哪一科主辦的,而主辦人員跟我對應時,也針對媽媽的狀況詢問了一遍,也仔細檢查了鄉公所提供給我的身障鑑定手冊資料是否有齊全,花了點時間溝通後,衛生局承辦人員收件了,說之後等公文通知即可;

一週後公文下來了,是衛生局發給醫院的公文,我是副本被告知,等於是告知醫院可以安排醫師到安養中心幫媽媽辦理身障到府鑑定,然後醫院可以跟衛生局請款的公文內容;

現今收到公文快一個月了,醫院還未安排醫師到安養中心到府鑑定,但因為時間還很充裕,我有知會安養中心,如果醫師到安養中心時要讓我知道;

這兩年媽媽無法行走,所以去醫院拿處方籤跟藥物都是我去醫院,跟神經內科醫師依據安養中心提供的醫聯單及錄製媽媽現況影片的媒介,與醫師溝通,醫師人很好,也知道我的工作不方便請假,讓我不用特地跟他一起到安養中心辦理媽媽的鑑定;聽安養中心的人說,有些住民癱瘓要辦鑑定時,也會遇到有醫師要求家屬要在旁陪同的;對於這點,我是滿感謝醫師的!

媽媽的身心狀態是逐年下降,但慶幸的是安養中心這兩年讓媽媽用鼻胃管進食後,媽媽的營養熱量有變好,體重也增加有5公斤之多,媽媽因此也變胖了!這是好消息!

在媽媽罹患失智前三年時,每一年因為媽媽每下愈況的失智症狀,需重辦辦理鑑定級數時,每一次辦理,我的身心狀態就要一直被接受挑戰,挑戰跟申辦的對方(安養中心、醫院醫師、護士、鄉公所人員等),ㄧ次次討論媽媽的身心狀況~現在已經滿第五年了,自己也逐漸接受了這一切,跟對方談論媽媽時,也不會太難過了~

家中有失智患者的家屬,真的需要好好隨時關照自己的身體及心靈健康⋯想盡辦法一定要先把自己照顧好,自己好了,才有機會照顧家人!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但,務必要加油!如果你/妳跟我一樣遇到家人有失智患者,我們一起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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